儿科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守则

[稿件来源]:{信息来源}         [发表时间]: 2018-12-04

 

 

一、课前需作好预习,熟悉训练内容,明确训练目的、要求、方法和注意事项。

二、须准时进入儿科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(一下简称“中心”),不得迟到、早退,迟到10分钟按旷课论处。

三、进入中心实验室需穿工作服。遵守纪律,保持环境安静,注意公共卫生,严禁吸烟。

四、训练开始前要清点核对训练设备的数量,在教师指导下开始操作。对仪器的使用不明确时,不得擅自操作。

五、训练中,保持精力集中,注意听讲,积极动手,认真操作,客观分析,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,课后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。

六、对仪器设备必须爱护,注意安全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不准乱动与训练无关的仪器设备。遇到事故后,及时报告老师。对不服从安排、违反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、影响工作或损坏仪器设备、破坏教学秩序、推卸责任、隐瞒情况者,视情节严重,给予相应处理并酌情赔偿。

七、训练结束后,在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指导下,做好环境卫生,整理好仪器设备,认真填写使用记录,并关好水、电、门、窗等,再离开中心。